告供应商:
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组织专家组对第二批提交入库的供应商申请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准入库专业分包供应商7家、劳务分包供应商2家、材料供应商1家、第三方服务供应商2家,供应商名单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
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3日。
二、纸质版资料递交
原始纸质版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递交至华泰公司工程部。
三、发票开具与领取
公示期结束,对入库结果无异议,由华泰公司财务部开具相应电子发票,通过短信或微信发送二维码,各供应商扫码下载发票。
四、未准入供应商处理
申请资料未通过专家组评审的供应商,由华泰公司财务协助退费,等待下批次评审入库。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叶挺路3号)
联系电话:17362386881(微信同号)
六、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疑问,在公示期内可向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