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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乡道二麻线鸡公洞至大溪段公路桥隧工程 芭蕉河隧道劳务分包供应商遴选征集公告

稿源:工程部   编辑:原创  时间:2023-09-29   【选择字号:

为了加强鹤峰县乡道二麻线鸡公洞至大溪段公路桥隧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供应商的管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芭蕉河隧道劳务分包供应商进行征集遴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鹤峰县容美镇芭蕉河二级水库大坝西北侧,本项目隧道采用单洞双车道四级公路设计,隧道进口采用倒切式洞门,隧道出口采用端墙式洞门,全长424m,采用建筑限界7.5m(宽)×4.5m(高)的四级公路标准修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管理人员。

(六)有隧道工程劳务分包业绩或施工承包业绩,且提供近三年单个隧道工程劳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或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业绩证明(已完工项目合同或在建项目合同,须为隧道工程项目)。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八)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及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九)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内容参选人均应提供网络截图,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三、响应文件内容

(一)企业营业执照(四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在职员工,提供近期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三)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近三年主要隧道工程劳务分包业绩或施工承包业绩清单(至少1个项目)及相关证明文件(单个劳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或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1.至少提供本单位三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2.企业上月(即本公告发布月的上月)缴税凭证或证明。

(七)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及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八)无违法和失信证明

1.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内容参选人均应提供网络截图,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九)其他认为必要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在在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eshtjt.estv.com.cn)自行下载电子版文件。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下午17时00分,递交地址为:湖北省恩施市叶挺路3号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递交人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员工,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三)获取遴选文件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加遴选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六、补充说明

(一)本次遴选为鹤峰县乡道二麻线鸡公洞至大溪段公路桥隧工程项目芭蕉河隧道劳务分包供应商遴选,无论供应商是否入库均重新参加本次遴选。

(二)根据响应供应商报名登记提交的资料对响应供应商的报名联系人进行身份核实确认,核实联系人是否是供应商的员工,需供应商出具联系人在该公司的6个月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核实联系人不是供应商的员工,供应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通过信用中国和企查查等平台查询供应商的诚实守信、公司法人的失信情况、经营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行政处罚等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有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四)核实供应商的隧道工程业绩。供应商业绩需满足隧道工程单个劳务分包合同金额100万以上或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以上。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达不到上述条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五)筛查合格的响应供应商须配合我司后续遴选工作,若不配合,则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六)供应商必须密切留意本项目补充通知发放信息,并自行下载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如未留意或及时下载,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叶挺路3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718-8414137

监督小组:牟女士0718-8416997

 

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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