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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K20+000-K56+706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专业分包遴选公告

稿源:工程部   编辑:  时间:2023-08-31   【选择字号:

项目概况:

咸丰县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K20+000-K56+706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专业分包遴选在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eshtjt.estv.com.cn)发布公告,并于2023年0906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丰县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K20+000-K56+706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专业分包

2.遴选方式:遴选

3.控制价: ¥6967638.97 元(人民币大写: 陆佰玖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捌元玖角柒分 )(含9%增值税),响应人的响应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4.计划工期: 4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9日。

5.遴选需求:详见遴选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如参选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管理人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遴选,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5.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内容参选人均应提供网络截图,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参选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参选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5日。

2.地点: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

3.方式:遴选公告在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eshtjt.estv.com.cn)上发布,遴选文件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携带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一套至上述地点自带U盘拷贝遴选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恩施市叶挺路3号)

4.参选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开标时须单独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否则其竞标无效。

5.其它:开标时须单独携带一份报价一览表与遴选文件一并提交,便于唱标,未提交者其竞标无效。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恩施市叶挺路3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遴选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选后遴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遴选的响应文件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数量为报价暂定数量,仅作为共同报价的依据,不能将该数量理解为合同约定的数量,也不能理解为双方的结算数量,最终以施工图为基础,以实际完成签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3.参选人在递交遴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账户提交遴选保证金到遴选人指定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单打印装订在遴选资料中,否则参选无效。遴选保证金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款项用途未写明工程名称、逾期提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的,以及遴选保证金未从参选人账户转账的,均视为参选人未提交遴选保证金,遴选人拒绝其响应文件。未入选的参选人遴选保证金在遴选活动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至原账户。选中的参选人与遴选人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原件到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遴选保证金事宜。

遴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硒都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118599

款项用途:咸丰县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专业分包遴选保证金。

遴选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项目遴选截止时间前

遴选保证金退费事宜相关联系号码:0718-8416997

4.本项目由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购买本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5.遴选结果发出之日起,被选中的参选人必须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入选资格且遴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包人有权从入围单位中另行择优确定一家协作单位,或另行组织遴选。

6.临时驻地等由协作单位自行承担,其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日历天。

七、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量清单内和承包人要求的全部工程量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照承包人要求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结算需经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审核确认,最终由双方签字确认。

2.付款周期:遴选人依据业主计量款支付情况进行付款,相关款项到位后,由遴选人按承包人结算金额的60%进行支付,最迟于2024年2月8日支付至结算金额的60%,剩余结算金额的40%分两次支付,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结算金额的20%,2024年12月31日前所有款项全部付清。

3.履约保证金退还:专业分包工作完成时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需胶装成册。

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

3.响应文件的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遴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密封递交到遴选人。

4.迟交的响应文件:遴选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九、评审

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遴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遴选人从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5位熟悉相关业务的评委组成。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选人或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参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遴选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评审原则

遴选活动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十、联系方式

遴选人信息

名称: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18-841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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